是誰規定大學生活一定要找男女朋友?
感覺上沒找的日後都會變成劣等族群......
哭哭,我會不會一輩子光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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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小芬,我是阿康。


我知道沒多久才見過面,可是我就是忍不住想打電話給妳。


我想說一個故事,別急著掛斷,這故事不會很長,但是保證有趣,是你最愛聽的奇幻
故事。


你知道嗎?我的前世是一個大廚師喔。


就跟你說別急著掛斷了,我是說真的啦!我的前世,是浙江一帶一間大餐館的主廚,
先別問我怎麼會知道的,我等一下就解釋給你聽了啦。



我知道我做菜很爛,每次都被妳嫌,可是我真的沒有騙妳,我的前世真的很會做菜,
天生對味道、口感就有相當高的敏銳度,吃過一口,就可以做出一模一樣的菜來;只
是聞過,就不會忘記那菜的味道。



我的前世是重病死的,我在朦朧間記得自己來到了奈何橋下,跟著千百人一同排隊等
著過橋投胎,遠遠的,我竟然聞到了一股從未聞過的香氣。



我探了探頭,是孟婆湯的味道。



這是個什麼樣的料理呢?我那時候很好奇,畢竟從來只聽過這是一道死人在投胎前都
要喝的湯品,據說喝了之後就會忘記前世的所有事情,所以,自然也不會有人記得湯
的味道,是甜是苦,是酸是辣?


孟婆默不作聲,端了一碗淡綠色的湯給我,那湯還冒著陣陣的熱氣,隨著香味竄進我
的鼻腔,深殖在我的記憶中。



「孟婆,這湯怎麼做的?」那時候我問了她這樣的問題。



「秘方。」她也很酷的回答我。



可我是個廚師啊,還是個名揚半個中國的知名總鋪師,這世上有什麼料理我嘗過聞過
會做不出來的?我暗自心想,然後細細的將湯倒進嘴裡,讓它的溫熱與口感滑過舌尖
、咽喉。


「我記住了。」我得意的把空了的湯碗遞回給孟婆。



「不可能的。」孟婆不屑的笑著,然後又盛了一碗給下一位。


我暗自發誓,我一定會帶著對孟婆湯的口感到下一世,賭上我身為廚師半個世紀的尊
嚴與專業;因此,我過著奈何橋的時候,只是不斷的反覆回想那湯的味道跟口感,連
人世間的最後一面都沒有興致觀賞。



妳知道嗎?老天爺實現了我的願望,孟婆湯並沒有洗去我的記憶。



從小,我的腦中就迴繞著一股孟婆湯的特殊味道,但是我卻一直沒有這個能力把它給
做出來,因為我的這一世,是個徹頭徹尾的料理白痴,做什麼菜都不精通,加上爸媽
從不讓我在家裏下廚,就算記得那湯的味道,也沒能耐重現出來。



直到國中的某堂烹飪課,老師要我們每個人都做一道自己的拿手菜,我終於有機會握
起廚具,我欣喜若狂地到市場買了一大堆各式各樣的食材搬到學校去,花了一整個下
午研究孟婆湯的滋味;也不知道哪兒來的福至心靈,我竟然真的拼湊出了那熟悉的香
氣。



不需要嘗,我就知道我做對了。



老師跟幾個同學聞到那香味,好奇的走了過來,喝了幾口,紛紛豎起大拇指,說我做
得好喝,從沒喝過這種美味的湯之類的話,這是我人生第一次被人稱讚做菜好吃。


只是隔天,這些喝過我湯的人都沒來學校。



同學傳言,他們集體得了失憶症,什麼事情都想不起來,只有我知道大概是怎麼一回
事--是因為我給他們喝的湯。



妳一定不會相信,我不只做出了孟婆湯的味道,似乎也把它的魔力從陰間帶了上來;
那天晚上我無比地愧疚,因為我的執著,卻不小心抹煞了他們的過去,人沒有過去的
支撐,怎麼立足現在,展望未來?我幾乎可以說是毀了他們的人生啊!



妳還在聽嗎?妳知道我的意思嗎?



我再也不做孟婆湯了,我把作法秘密封印在我心中的某個角落,從此再也不碰廚具。



小芬,我們之間也有很多過去,我好愛妳,我不知道該怎麼描述我對妳的愛,但我知
道我愛,就像我不用喝自己做的湯,光聞味道就可以知道自己做對了的篤定。



可是今晚當我看到妳跟我最好的朋友從賓館走出來,摟摟抱抱卿卿我我,我的心真的
好痛......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妳要這樣對我?為什麼妳要這樣欺騙我?為什麼妳可
以這樣把我們之間的三年踩在腳下?



妳說啊!



說啊!



妳知道嗎,當我回過神來,我已經站在廚房裡,地上全都是各種食材的菜渣,瓦斯爐
上還有著一大鍋熬了兩個小時的淡綠色熱湯。


為了妳,我又做了孟婆湯,但這不是為妳準備的......是為了我自己。


我真的沒辦法忍受自己對妳的愛造成的反撲,我沒辦法,我沒辦法承受愛到底後發現
被背叛造成的極大痛苦,只有孟婆湯的魔力,可以抹掉我對妳所有的記憶。


畢竟,我們之間已經沒有未來,那過去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現在的我,只能趁著還記得妳的時候,祝福現在妳能跟他平平靜靜的在一起,不受任
何人打擾,然後過著幸福安穩的日子。


咕咚咕咚。


喂?妳知道嗎,這是我第一次喝自己做的湯,跟我記憶中的一模一樣。


我愛妳,趁著湯的效力還沒發作,趁著我還記得妳的時候,我要繼續對著妳說......
不管妳想不想聽,我都會說。因為我知道,這份愛就要消失不見了。


這樣我就不會再為了妳難過了。


這樣我就不會再為了妳受折磨了。


這樣我就不會再記得妳了。


這樣就在也沒有人知道妳們兩個埋在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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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個主角都是年輕人
九個主角之一我還跟他照過面
九個主角之一是附中、之一是建中
九個主角之一只是走在路上買東西就被導演抓去拍...


其實我也好想拍個電影啊....(認真
不是想拿演戲當志業之類的,只是想要留下點瘋狂的事蹟將來回味
哈,或許很多事情真的都要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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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的確聽起來不太舒服
針對這件事情產生了兩派說法
贊成方:人家韓國自己立法吃自己國家的狗,干你屁事,怎麼就不見你站出來幫牛啊豬啊的講話。
反對方: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我們有什麼權利把他們當成糧食來吃?

我其實也是不贊成韓國吃狗肉,但是想一想其實自己很沒立足點
的確啊,我們什麼時候會站出來幫牛啊豬的講話說不要吃他們呢?
也是有人養魚當寵物,也是有人吃魚的啊?
那不能吃狗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我知道就是不能,可是我說不出原因,或者說,我沒辦法說服人
因為我就是一個肉食主義者,我有什麼權利把狗放在跟其他生物不同的地位上?
看到有一個人說「人有什麼權利決定其他動物的生死」
老實說,如果我是贊成吃狗肉的,我一定一句話就打死他的爛論點

我知道吃狗肉不適宜,但他似乎不是「不對」的事情
或者說,人類有什麼權利去決定什麼是對什麼是不對?
想著想著又進入邪惡的思路迴圈。

狗很可愛,海豚很可愛,所以他們不該被殺、被吃。
所以,魚啊牛啊豬的就是因為他們長得不夠可愛所以活該被殺被吃?
總該有什麼理由區別他們吧!
別跟我說狗有靈性這種話,舉證一下其他動物毫無靈性。

所以,那個理由是什麼呢?
會不會,只是人類自以為高尚的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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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女生說我作人太理性
連安慰人都分析得透徹
我最近也感覺這種可怕的毛病
希望所有的事情都合理 不管是什麼事情
只要事情的發展不合邏輯 我就會不爽
這讓我很難突破原有框架
請哪位瘋子來教我一下,怎麼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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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解決了結果又落入死胡同

有一段英文的敘述是

the demand x is a linear function of the price p

我翻譯成需求x 是價格p 的一個線性函數

所以得出X=f(p)的想法

但是現在同學跟我說應該是P=f(x) 而且書上也是這樣寫

但是書上寫出這樣子的敘述

the equation y=4x^2+3,we describe y as a fuction of x

所以應該是y=f(x)

那為什麼以同樣道理代回第四行那段敘述 正確答案卻是p=f(x)

我知道我一定是卡死在某個非常基本的定義上面

可是我不知道是再哪裡,有誰可以指點迷津 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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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頻繁使用標點符號
ex:
我今天,在西門町,吃了一碗滷肉飯。
2.沒寫幾個字就趕快換行,一行只有幾個字
ex:
我今天,在西門町,吃了一碗滷肉飯。
很香。
3.負面詞語充斥
ex:
我今天,在西門町,吃了一碗滷肉飯。
很香。
可是,隱隱躁動的胃不知怎麼竟敲響毀滅性的喪鐘。

4.有個曖昧的「你」做虛擬目標
ex:
我今天,在西門町,吃了一碗滷肉飯。
很香。
可是,隱隱躁動的胃不知怎麼竟敲響毀滅性的喪鐘。
你也聽到了嗎?

5.物極必反地一個標點符號都不用甚至不換行
ex:
我今天在西門町吃了一碗滷肉飯很香可是隱隱躁動的胃不知怎麼竟敲響毀滅性的喪鐘你也聽到了嗎
6.在一個標點符號都不用的狀況下混雜一些莫名其妙的詞語
ex:
唉呦我今天在塞爆西門町瞎吃碗香噴噴滷肉飯可是不乖的胃竟轟隆隆敲喪鐘你聽到了嗎喔我想應該不會有人聽得到吧哇哈哈我真是太天真了

(陸續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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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前年誠品一個活動,寫給未來的自己的信
收到之後本來想po上來,可是一忙就忘記了
=====


二零零七年的我啊,這時的你,應該早已是一個大學生了吧?
不知道你是否還待在北部?是否如願進入台大或政大了呢?
現在是陳老師的物理課,剛好講到電壓的部份。

一年過去,似乎很多東西都會不一樣,
你還喜歡寫小說嗎?校園封神榜沒有斷頭吧?(註:幹。)
你還喜歡同樣的那個女孩嗎?有變得更向型男跨一大步了嗎?
如果這些願望都實現了,恭喜你也恭喜我自己。
如果沒有,希望這張卡片不會勾起你任何的困擾...

2006現在的我,度過了精彩的一年,
上悶鍋、和中天的朋友交好,跟老大及他的書迷們交好,
在校園裡成為名氣還不小的人物......

你呢?是否仍朝「變成對這個世界有影響的人」邁進?
我希望有。

好朋友們有一直在聯絡嗎?出國玩過了嗎?
我希望有。

好多好多希望,在我寫下這張卡片的當下,都隱含著不可預知的結果,
我期許當你收到這張卡片之時,回顧這一年,可以了解到自己已經盡力,
並對曾付出的一切不抱任何後悔。

世界怎樣了?台灣怎樣了?在大環境中隨波逐流的我們,
永遠不會有見面的機會......但有些事情是不會變的。

僅以期望2007是充滿希望的一年的心情,
致上最深的祝福。

2006.12.8 黃豪平
ps.希望這不會是你聖誕節唯一的卡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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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覺得通勤是頗有趣的事情。

聽著Jack Johnson的歌,靠著公車的把手搖搖晃晃,
隨著耳機裡傳來的慵懶節拍,偷偷擺動身軀,
車窗外的霓虹燈閃啊閃,把車子映照得五光十色......

看完流浪神狗人回家的路上,看到很多形形色色的人,
包括跟路人惡作劇之後一哄而散的大批國中生,
搬著大板凳走過路口的金色短髮女生,眼裡帶著殺氣,
跟另外一個蔥油餅攤販嗆瞎的胖子老闆......

公車上看到的怪中年婦女也很有趣,
下車前就開始唱起歌,嗓子還不差,但是整車都聽得到,
最有趣的是乘客們都當作沒聽到沒事,大家都看著窗外,也沒人看起來偷笑的樣子

公車、電梯都是很奇妙的地方,
大家都不認識彼此,然後互相裝作根本沒聽到、看到對方
就算對方的談話、行為引起自己注意,還要裝作不知道
這是個....很有趣的現象。

通勤好好觀察,或許可以看到生活中有趣的某些面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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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r 30 Sun 2008 19:09
  • 偷竊

話說我一直都很痛恨偷竊這件事情,
以前在附中的時候,常常聽到某某班又被偷了的消息
我們班也有人被幹走錢、皮包等東西,
而那個皮包被幹走的就是我。

還記得那是某次體育課,我把皮包放在外套口袋,然後把外套放在附近的椅子上,
等我拿回來的時候,裡面的皮包已經不見了,
包含我當天的車錢、飯錢、學生證、附中悠遊卡跟幾張重要的名片,
老師說他坐在那附近沒注意到是否有人靠近,
但是巧合的是,前幾天的體育課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更巧的是,那堂體育課也一樣是有114X班的同學在場。

當下我大概明白怎麼回事之後,班上一個認識114X班學弟的同學說要跟我一起去討回公道,
我說不用,沒證據我怕被打,但是我想了一個比較委婉的方式,
我們兩跑到114X班,告訴大家說我的皮包弄丟了,想問問有沒有人撿到,因為裡面有很重要的東西
如果有人撿到怕我誤會,那也可以放在我的班櫃就好
當然,沒有人還回來。

那天我從體育館的廁所一路找找找,找到114X班附近的廁所,
每一間的垃圾桶我都稍微看了一下,因為教官說他們可能會丟在那邊,
路上還撿到一個發霉的包包,裡面有一堆各國的錢幣(老天爺你是補償我嗎?)
不過後來我就把這個包包交去教官室了,我想做點好事應該可以找回東西
結果我還是後悔了,真覺得當初應該把那包包據為己有。

偷竊的人如果被我當場抓包我一定打斷他的手,
有手有腳不賺錢,偷別人東西你手賤啊

有感而發,因為看到幾起偷竊猖狂的新聞很火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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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r 22 Sat 2008 01:25
  • 拍照

最近發現很嚴重的事情,從上大學開始,我拿相機拍照的時刻已經變得很少了。
為什麼會是嚴重的事情呢?因為我發現自己將會漏掉這段時間的紀錄
好多事情發生,跟好多人有機會接觸,可是都沒有留下照片
我似乎下意識的在厭煩拍照這種事情,覺得無趣
今天難得的跟幾個平常沒有什麼接觸的人拍了合照(吳鴻安、黃冠緯小姐,請交出合照分享一下XD)
不過卻不是用自己的相機,驚覺自己太久沒拍照了
接下來的活動,別錯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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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最近有人在沈春華Life秀那邊看到我的大頭
有的人還追問這樣賺多少,我只能說不多,五百
頂多算是車馬費吧,拜託,畢竟這是打工,坐在底下聽演講還可以賺錢不錯了XD

不過五百這個價格,以前我也收過
就是大學生了沒= =+ 第二次去錄影的時候就是拿五百元
我問工作人員上一次拿的好像是這個的三倍喔.....?
他說沒辦法,詹大製作說經費縮減,班底拿一千來賓拿五百
我心想不會吧,理論上不是來賓拿一千班底拿五百嗎XD
不過如果是坐一天拿一千,其實也不是那麼不合理了

拿過最多的是悶鍋千集,那次拿了兩千二
代價是要在政商名流前面搞笑,我還記得周玉蔻當時在外面笑得很大聲...
但是呢,最讓我感到疑惑的,莫過於型男大主廚了...
雖然說吃人家的嘴軟,但是他們好像把伙食費直接充當通告費
吃了人家四盤菜可能沒有通告費領是很正常....吧???

其實這些錄影經驗都是很有趣的,
不過提到現實的金錢問題,往往會傷感情
想以此為鑑告訴有星途夢的朋友,想靠這個賺錢是難的,除非你熬出頭
像敝人就是熬不出頭的可憐蟲(逃

ps.為什麼會打這篇呢,因為我看到發明王對我的好友敘述實在讓我有感而發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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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大安站那邊遇到喻琦
那時不知道為什麼沒給她簽名 我覺得他就算沒有拿第一也會發光發熱
那時候我們兩個對望了兩秒,不知道他在想什麼XDD

這個節目我覺得做得很好
裡面的人都很真誠的在做作 請注意這是讚美
其中幾個人我也嗅到了模特兒該有的傲氣
尤其那個王宇平 長相上他一定輸其他人 可是氣勢就贏一半

選秀節目把黑暗面表現得這麼淋漓盡致
這真的很讓我驚艷 讓我覺得參賽者真的很辛苦
每一個人的外表跟能力都已經讓我覺得太有明星氣質了
加油吧,希望我就算不能達到他們的外表也要有50%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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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當過這兩個身份,可能待的學校都太乖了,
今天看了國中生虐狗的影片:http://tinyurl.com/yq7vas
還有之前陳漢寧的大言不慚、開南玩槍射中別人的事情...
以及許許多多每天社會新聞上出現的「國中生強暴智障女」「校園霸凌」
但每次,每次,總是會有一些「清高」的人出面為他們緩頰:
「他們只是孩子!給他們一次機會!」

你給他們機會,誰來給受害者機會?
在書店站著看看完了東野圭吾的徬徨之刃
譯者序「我認為犯罪之人還是要接受法律制裁」
「那如果你女朋友被少年強姦棄屍,你會怎麼做?」
「我會宰了他」
這才是每個人心中真正的慾望不是嗎?

有人說法律並不完美,因為制定法律的人並不完美
所以,那些堅持法律至上的人們貫徹法律,保護的並不是人而是法律本身
因為法律不容失去威嚴。
精神病患殺人無罪、未成年殺人不是重罪...甚至現在連死刑都要廢除改成有期徒刑
人權只對人有用好嗎?人渣就不需要人權了。
他們只是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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