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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認為作文該列入大型考試的選擇項目之一,作文這
種東西實在隱含了太多的主觀意識,分數的高低完全取決
於「寫的人跟改的人有無心靈相通」;就拿我們可愛的國
文實習老師吳康永先生來說吧,據說在某次大考中他的文
章得到了驚人的五分,到現在他都不知道評閱老師究竟怎
麼看待他的文章?然而,現在看看他的身份,可是個國文
老師,從部落格上的文章更是看出其文采。

雖說如此,但矛盾的是我是個靠國文作文來拿分的傢伙囧
儘管這次學測國文大勝之因主要來自作文高分,我還是認
為應該有更好的方式來評斷國文成績:畢竟,一個未來的
醫師或程式設計師,並不需要會使用各種花俏的形容詞來
敘述西邊的一抹斜陽抑或是窗邊結網的蜘蛛。

而英文作文更是讓我髒話連連的東西,這次差半分就能滿
級分的遺憾讓我無法釋懷,只要任何一方的老師願意多給
一分,我的英文就有15;但真的很令人喪氣的是,你根本
無從申訴。

有人說複查只是檢查分數加起來有無錯誤,若重改一次會
影響公平性,我完全同意。但是,真正要公平性,全部都
由同一個老師來改,才能達到完全的公平,不然,把不同
的文章交給不同的老師來改,再用同樣的篩選標準評斷此
人的成績,根本沒有資格談論公平這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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