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以前當過這兩個身份,可能待的學校都太乖了,
今天看了國中生虐狗的影片:http://tinyurl.com/yq7vas
還有之前陳漢寧的大言不慚、開南玩槍射中別人的事情...
以及許許多多每天社會新聞上出現的「國中生強暴智障女」「校園霸凌」
但每次,每次,總是會有一些「清高」的人出面為他們緩頰:
「他們只是孩子!給他們一次機會!」

你給他們機會,誰來給受害者機會?
在書店站著看看完了東野圭吾的徬徨之刃
譯者序「我認為犯罪之人還是要接受法律制裁」
「那如果你女朋友被少年強姦棄屍,你會怎麼做?」
「我會宰了他」
這才是每個人心中真正的慾望不是嗎?

有人說法律並不完美,因為制定法律的人並不完美
所以,那些堅持法律至上的人們貫徹法律,保護的並不是人而是法律本身
因為法律不容失去威嚴。
精神病患殺人無罪、未成年殺人不是重罪...甚至現在連死刑都要廢除改成有期徒刑
人權只對人有用好嗎?人渣就不需要人權了。
他們只是渣。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平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